低碳結構鋼熱鍛軋后,如硬度不髙,適于切削加工,可不進行正火,但應在500℃左右進行去應力退火。中碳結構鋼鍛件為避免調質時的淬火變形,需在切削加工或最終熱處理之前進行500?650℃的去應力退火。加熱時間不宜過長,以透燒為準,之后的冷卻不宜過快,以免產生新的應力。具體加熱溫度要根據鋼種、鍛件尺寸、形狀及設備條件來決定。合金鋼及尺寸較大的鍛件應選用較髙的溫度。對切削加工量大、形狀復雜而要求嚴格的刀具、模具等,在粗加工與半精加工之間,淬火之前常進行600?700℃,2?4h的去應力退火。刀具最終精磨過程中,或在儲存及使用中常會發生開裂,可在精磨之后進行一次低于(或同于)回火溫度的去應力退火,以免開裂。在使用中每次修磨之后進行去應力退火,可提髙刀具的使用壽命。需要滲氮的精密耐磨鍛件,應在調質處理及最終磨加工后,進行一次低于調質溫度的去應力退火,以防止鍛件在滲無時的變形。熱處理后性能不足(如淬硬不足)的重要工件或工具,在重新淬火之前也需進行去應力退火,以減小淬火變形。




